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、降低感染風險,並讓整體防疫更加完善,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規劃共同為年滿12歲至未滿18歲的青少年,進行疫苗接種服務。
教育部表示,接種疫苗對象為全國國中、高中、五專前三年及110年9月1日前滿12歲國小學生,包含特教學校、實驗教育、矯正學校及少年觀護所、境外臺校、外僑學校、中正預校、大學附設七年一貫學制。
本次接種疫苗以校園接種為原則,預計自110年9月23日起,接種順序自高中/五專起依序安排接種。衛福部已妥適規劃接種作業及流程,並訂有「COVID-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程序建議指引」供學校遵循,包括接種前準備與注意事項、醫師接種評估、接種疫苗後觀察、學生回家後注意事項提醒等;教育部亦會請學校於學生接種疫苗後,觀察學生身體狀況,適時調整課程內容,安排靜態活動。若學生接種疫苗後有不舒服的狀況,或是自願到醫療機構接種疫苗者,可以向學校申請疫苗假,不會列入出缺席紀錄,以三天為原則(含接種當日),必要時得延長;家長如有請假照顧孩子的需求,亦可申請防疫照顧假。
此次疫苗接種服務不具強迫性,可視自身需求及個人意願,自由選擇是否接種。家長及孩子請詳閱「BNT COVID-19疫苗學生接種須知」,確實了解須知「疫苗接種禁忌與接種前注意事項」、「接種後注意事項及可能發生之反應」,並在「BNT COVID-19疫苗學生接種評估暨意願書」上簽名,經家長同意且簽名之學生,才予以施打疫苗。
如果孩子因特殊情況無法在校接種,或無學籍的青少年,可由學生及家長至「COVID-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」進行意願登記及選擇醫療院所預約接種疫苗,並持意願書至該醫療院所接種疫苗。
教育部呼籲,接種疫苗後,仍需做好個人防疫措施,是否選擇接種疫苗,都要相互尊重。落實社交距離及做好個人衛生防護,讓校園整體防疫更加完善周延。
資料來源:教育部、衛福部
文章來自: http://n.yam.com/Article/20210909995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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